关键词 |
上海干法制粒机,干法制粒机制作精良,干法制粒机规格,干法制粒机安全可靠 |
面向地区 |
全国 |
干法造粒的目的以下几点:
1、将物料制成理想的结构和形状;
2、为了准确定量、配剂和管理;
3、减少粉料的飞尘污染;
4、制成不同种类颗粒体系的无偏析混合体;
5、改进产品外观;
6、防止某些固相物产生过程中的结块现象;
7、改善分离状原料的流动特性;
8、增加粉料的体积质量,便于储存和运输;
9、降低有毒和腐蚀性物料处理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性;
10、控制产品的溶解速度;
11、调整成品的空隙率和比表面积;
12、改善热传递效果和帮助燃烧;
13、适应不同的生物过程。
通过运用创新的设计、的技术和智能化的管控,五大核心优势为力马干法制粒机保驾:结构简洁,拆卸清洗方便;能耗低, 更加节能环保;设有自润滑系统,设备维护工作量少;配备抽真空装置,使压片更密实,成粒率更高;安装三种纹路压轮:网纹、直纹、光面,匹配不同特性物料生产。
设备型号:200型。产能:80~250KG。干法制粒过程全密闭,筛分后粒度均匀。
整套由干法制粒主机、破碎、筛分、真空上料、冷却系统等组成。
生产能力验收:同一批次物料连续生产出合格颗粒计算平均产量,处理量200kg/小时,12-36目,一次性收粒不低于40% 。10-60目,一次性收粒不低于65%。
产品系统收率验收:产品每批次生产全部结束后,计算总的收率和物料平衡应符合:
a)终合格产品收率≥98%;计算公式:合格颗粒/投料量。
b)物料平衡≥99.5%;计算公式:(合格颗粒+可收集尾料)/投料量。
产品质量要求:合格颗粒:色泽均匀,颗粒度均匀。溶化性符合质量要求:溶化性:取颗粒样品10g,按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颗粒剂(通则0104)项下溶化性可溶颗粒检查法检测。全部溶化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,溶化后不得有设备摩擦或脱落异物、沉淀。性状:合格颗粒不得有明显的色差。
主营行业:喷雾干燥机 |
公司主营:喷雾干燥器,干法制粒机,闪蒸干燥机,振动流化床干燥机--> |
采购产品:喷雾干燥机 |
主营地区: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锦华路11号 |
企业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 |
注册资金:人民币20080000万 |
公司成立时间:2014-07-09 |
员工人数:50-99 |
经营模式:服务型 |
最近年检时间:2018年 |
登记机关: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|
经营范围:干燥设备、化工设备的研发、设计、制造、安装及技术服务;混合制粒设备、制药机械、包装设备、机器人码垛设备的制造;五金产品的销售;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,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 |
公司邮编:213000 |
公司电话:0519-88968880 |
公司传真:0519-88968686 |
公司邮箱:lm@chinalemar.com |
公司网站:http://www.chinalemar.com/ |